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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行“不分类不收运” 为全面铺开强制分类“探路”
 [打印]添加时间:2017-05-23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714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发布对直辖市等重点城市垃圾分类提出了要求,上海市为了实现“十三五”目标开始“预热”。以全面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重点,“不分类不收运”为手段,上海试点企业正在为全面推行垃圾强制分类“探路”。

 

  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要求,2020年底前,直辖市等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就意味着,到“十三五”末,上海城区范围内必须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距离完成目标的最后期限还有不到4年,绿化市容部门提出,今年上海将全面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市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将逐步实现“不分类不收运”,此举被普遍认为是上海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前的“预热”。

 

  预热效果如何?能否为未来铺垫?看看沪上一些开展试点的企业状况。

 

  安排了分拣员,却管不住客户

 

  中山西路上的宏汇国际广场企业云集,4000多人在内办公,然而垃圾产生量却很少,每天人均产生600多毫升的垃圾,体积连两个易拉罐都不到。

 

  有什么秘诀?就是垃圾强制分类做得好。广场管理方安排了2名专职分拣员,在集中垃圾的厢房内,将易拉罐、塑料瓶、塑料饭盒、硬板纸等可回收垃圾尽可能分拣出来,进入循环利用渠道,不再挤占垃圾箱的空间,垃圾产生量一举减少了近两成。

 

  然而,在广场内数层电梯间随机翻查之后可以发现,6个垃圾桶除了1个厨余垃圾桶内只有哈密瓜皮分类正确,其余5个垃圾桶内投放的垃圾均分类不正确。比如,不可回收垃圾桶内,就出现了茶水残渣和充气塑料膜。

 

  对此,负责企业的客服处副处长段心娟坦言,最终较为理想的垃圾分类结果,主要归功于分拣员的辛苦,要广场内各企业的员工在垃圾进入厢房前的办公室环节主动做好垃圾分类,现阶段还不太可能。

 

  尤其是员工使用频次较高的茶水间和厕所内的垃圾桶,垃圾混装现象更严重。有些企业禁止员工在办公室内吃东西,员工就跑到茶水间里吃,垃圾桶里就有了剩饭剩菜、外卖盒、餐巾纸,它们分别属于厨余、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如果办公室环节分类意识好,一些人就会多走几步到电梯间,将垃圾投放到对应种类的垃圾桶。

 

  段心娟表示,广场管理方很乐意扩大强制分类的范围,从分拣员扩展到所有员工,从末端的垃圾厢房扩展到广场内所有涉及垃圾投运的环节,但她也担心:如果没有监管部门强有力的执法来倒逼,仅靠管理方要求入驻的企业和员工做到垃圾分类,效果并不乐观,“毕竟,对方是客户,这种处境决定了物业很难强势。”

 

  采用价格杠杆,收运方更强势

 

  相比人员结构复杂的商场、楼宇,企事业单位全面实现垃圾强制分类的可能性更高。“我们要面对的都是自己的员工,在垃圾分类上完全可以提出比较严格的要求。”上海某公司总务课课长戎翼自信地表示,该企业的垃圾强制分类已十分成熟。

 

  要实现强制分类,先要在垃圾桶上做文章。以实地考察为例,一个两层楼的办公区域每层只有1组4只垃圾箱,分别对应4种分类;7幢车间每幢只有2组8只垃圾箱,所有垃圾只能定点投放。

 

  “这是一种强制手段,如果垃圾都能就近一扔,分类和减量效果肯定不好。”戎翼表示,垃圾箱的距离产生“美”,由于扔起来不方便,员工会下意识地减少垃圾产生量;实在要扔,每次都要走上一段路,会产生“既然都走到这里,索性好好分类”的心理。戎翼透露,每个垃圾桶都有编号,如果在清运时发现哪个垃圾桶的垃圾混放问题严重,所对应的部门就要在管理层的微信群里被点名,整个部门绝对会“面红耳赤”。

 

  倒逼企业实现垃圾强制分类,“不分类、不收运”也是关键。松江区绿化市容局环卫科科长颜玉祥介绍说,目前松江有近千家企事业单位正试点“不分类、不收运”,在温度高的夏天,如果因为垃圾分类不好,导致厨余垃圾被收运单位拒绝,这气味多一天都是煎熬,因此对企业的倒逼效果明显。

 

  要保证“不分类、不收运”的模式有效运转,收运单位能否有效履行监督垃圾分类的责任是关键。松江区采用了价格杠杆促使收运单位做好监督者的角色。颜玉祥举例,东培公司的工业垃圾收运处置费用接近900元/吨,相比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单价高出许多,在这样的价格机制下,收运单位自然希望高价值的工业垃圾越多越好,对于分类不好而掺杂了工业垃圾的生活垃圾则是“零容忍”、不收运。

 

  此外,垃圾分类不到位,收运时的总量就会多、分量就会重,收运单位如果将混装的垃圾运到分拣中心,一旦被监管部门查获,将按超出的分量额外收取一笔费用,垃圾收运单位可能亏本白跑一趟,从而倒逼收运单位在上门收垃圾时大胆对分类不好的垃圾说不。

 

  未来全面铺开,标准要定具体

 

  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实是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探路”。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戴星翼表示,严格执法的成本太高,不可能采用人盯人的办法来监管那么多单位是否实施了强制分类。相比之下,类似松江区这样的试点,灵活应用一些经济杠杆,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成本更低,效果更好。

 

  “类似商务楼宇、社区这样人员结构复杂的单位,是推进强制分类的难点。”戴星翼建议,要解决难点,正在进行立法调研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明确垃圾收费机制,有了这一前提,上海可以在一些小区试点,采取“歧视性收费”的方式倒逼居民自觉分类垃圾。比如,垃圾分类减量做得好的小区可以不交费,做不好要交费,让小区业委会动员居民,自主决定该“走”哪条路。

 

  垃圾收不收费,取决于有没有落实好强制分类。戴星翼还建议,应当制定一项具体标准,据此来判定相关单位是否做好了强制分类。

 

  据了解,今年出台的《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附有一项“垃圾分类收运质量简易标准”,其中规定,每桶(240升)湿垃圾中,有超过3个纸类、橡塑类、纺织类、砖瓦陶瓷类、玻璃类、金属类等不易分解的杂质,或有1个有害垃圾,即为不合格。

 

  对此,戴星翼表示,上述简易标准主要用来判定一桶垃圾是否合格,至于一个单位怎样才算合格地实施了垃圾强制分类,具体规定应当更加全面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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